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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習成效不佳之相關輔導措施

本校訂有課後輔導及學習呼救辦法,其學習輔導流程如下:

  1. 成立學習評量診斷中心:實施補救教學措施。
  2. 落實期中考試成績通知導師及家長,對1/2或2/3不及格者並透過學習呼救專案由教務處安排學習導師、小老師輔導。針對學習困難及基礎較差者藉由同儕學習,由學校提供工讀金,請小老師輔導。
  3. 舉辦補救教學小老師研習,並建檔完成小老師及學員配對之基本資料庫。
  4. 另本校針對學習障礙(如聽、視障),提供輔導教學,由任課教師利用課外時間另外進行輔導。
  5. 特殊與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輔導:經由學務處所提供的轉銜資料,各班導師均能掌握需要協助的學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