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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制度

本校為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與教師的教學品質,教學發展中心在每一學期開學前均提供教師申請教學助理(簡稱TA),TA除協助教師準備課程教材、帶領分組實驗或討論、掌握教學進度,且需配合教師輔導學生課業、進行補救教學等工作。由於TA係由成績優良、品行端正,有意願從事教學助理工作之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學生或研究生擔任,與修課學生年齡相近,且已修習過該科課程,故學生們接受度很高。TA需接受學校所辦理之培訓課程,每一學期並得接受考評,獲選之優良TA接受全校表揚,並參加中區優良TA徵選,本校TA均獲得優異成績,修課學生亦多認同肯定TA對其學習上之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