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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105年9月6日獲教育部函 認可培育幼兒園教保員(核准文號:105.09.06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96006-B號)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傳  真: 23967818
    承 辦 人: 何佩璇
    聯絡電話: 77367457
   
   
受 文 者: 中臺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09月06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96006-B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旨: 有關貴校兒童教育暨事業經營系申請105學年度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系科培育幼兒園教保員審認(複審-有條件認可)之審查結果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 復貴校105年7月5日中臺校兒字第1050008105號函。
  二、 貴校因課程架構變動、師資調整,申請旨揭複審,前經本部105年6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59099B號函核定有條件認可在案,先予敘明。
  三、 本案貴校補正資料,依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及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系科申請培育幼兒園教保員審認注意事項規定,經審查確認核定「認可」。
  四、 請依前開注意事項第8點規定,連同核定日期及公文文號公告於學校之資訊網站。
  五、 檢附審查意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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